关于公布瓯海区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名单的通知
2018-02-23 11:5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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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机关各科室(大队、中心),各安监所,相关企业:
依据《关于开展瓯海区企业安全生产创标杆活动的通知》(温瓯安监管〔2017〕38号)文件要求,为树立安全生产标杆和样板,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,通过各镇街、开发区、各行业协会推荐上报,微信平台评选、专家打分等方式,筛选出标杆创建对象企业,并委托温州市华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指导。历经近半年的创建,标杆创建对象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,现确定浙江吉老大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17年度瓯海区安全全产标杆企业(名单详见附件)。
附件:瓯海区安全生产标杆企业名单
温州市瓯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8年2月2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